這兩天出現壓過衛生署署長請辭風波的新聞,就是王清峰反對復除死刑這件事了。
我個人不曉得贊成廢除死刑對還是不對。我只是知道身為法務部長並不適合發表這種:「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或是,「人不能給別人的生死」名為《理性與寬恕》的文章。如果是這樣的,王清峰小姐適合去宗教機構服務。身為一位律師和法務的部長,不但不執行她應當作的責任,還公開聲明這種幼稚的言論,真的是讓人搖頭。
她的公開文章引起社會各界軒然大波,昨天王清峰說不下台,最後昨晚快速請辭。不但公開與她的工作同仁含淚say goodbye的畫面,還「說若為死刑丟官,將成國際笑柄」。說出這種話的她,簡直就是任意妄為嘛。鮮不說台灣有沒有被國際承認是一個國家,各國有各國的法律,怎能因為這樣的法律而會被國際笑呢。新加波有鞭刑,請問你要說這是不人道嗎?!如果是為了人權、人到而贊成廢除死刑,那她不應該一開始就接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因為這樣就是帶頭對立法律。一個不能遵守法律的人怎麼能擔任法務部長阿。還說出:「我怎能讓我的雙手沾滿鮮血呢。」天吶,那其它去執行槍決死囚的人不就殺人犯嗎?!王清峰是沒有腦袋嗎?不是要尊重生命,要人道嗎?又怎麼能不去顧慮到其他人的感受感想而說出沒大腦的話阿?有夠白癡的。
總而言之,我看她這個身份講出這種話出來我就是一肚子火,有夠度濫的。真的覺得這世界的瘋子實在是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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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 Pe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