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看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及讀一本小說「靈界的譯者」。

 

「穿著Prada的惡魔」在多年前在某一個飛機上斷斷續續的看過一次,因為我不愛戴耳機,加上在飛機上不時有廣播打擾看電影的雅興,所以我都只是看字幕而以,對劇情大致上有了解但沒有太多深入了解。因為925號有一部號稱是「穿著Prada的惡魔」的真實版-《時尚惡魔的聖經》(The September Issus)要上映,讓我很想很想再看一次穿著Prada的惡魔。星期五就衝去光華商場把DVD敗回家了,在仔細重複看過電影後,我對所謂的流行有了不一樣的看法了。或許我不是會去追逐現下流行的商品,但不可避免其實我早已進入了所謂的流行裡了。電影中的米蘭達說得很有道理,這本雜誌所出現的款式,假設是藍色好了,對我而言就只是個藍色而已,但是在雜誌刊登引導流行的潮流後,會在幾個月後出現在各大百貨公司或是路邊攤,讓我們消費很多藍色衣服、飾品、商品,這中間會創造出多少人的工作與時尚接軌,有多少商機在裡頭啊。這是如何影響從設計上游到大賣場廉價花車的「時尚演變論」。我想這是我以前從沒想過的吧。

 

電影裡的女主角在身為流行圈的頂端中工作著,接觸都是名牌設計師,穿著最新最流行的華服,看電影中衣服一件換過一件,包包一個換過一個,我想這是所有女孩都夢想最好的工作的吧。曾經我也很想往這種生活,但是我還有自知之明那是不可能的。先別說要維持瘦還要更瘦的身材是多麼難的事了,所謂吃比瘦更有福啊。為了美麗在冬天依然穿著單薄的漂亮衣服是多麼殘酷啊,更別說要化妝後還要花時間卸妝了。有一個名言來形容我真是太貼切了,這世上只有懶女人沒有醜女人。

 

曾經某個早晨我在洗臉刷牙之際時,我爸對我說:「那一個女孩都不是早早起床刷裝打扮後才出門的,哪像我都是睡到要出們才要起床,臉洗一洗就出們的。」親愛的老爸,我也很想美美的出門,但是美美的後面我得犧牲很多啊。像是我的睡眠時間;要花時間化妝挑衣服。我的金錢;衣服、化妝品是要花錢買的。行動不便;美美的衣服都是合身,呼吸、動作都不能太大,化妝後小心妝不可花,要隨時記得補妝,包包裡還要奘滿各式各樣的化妝品以便隨時可以補妝,很重耶。忍受腳ㄚ子、小腿的疼痛;穿高跟鞋是多麼不府合人體工學啊,長時間穿著、站著、走著其實對女性迫害真的很大耶。以上這些理由都我不愛打扮的理由。我把這些美麗留在我想像裡就好,不用真的付出行動,那太辛苦了。我討厭麻煩。當然,我也爾偶也會想打扮自己一下,讓自己美一下唄。

我最喜歡電影中的片段是米蘭達每次進辦公室向安蒂桌上丟上她的外套跟包包,和安蒂穿各式各樣的衣服上班那段。

這部電影當然不是只講流行這東西,而是還有其他東西,如對工作的態度等等。不過那不是我最在意的地方囉。看電影嘛,輕鬆一點。

 

 

至於,「靈界的譯者」就很不同了。作者本身有當過靈媒,那是好聽一點說法,俗稱「乩童」,也開過神壇道場。

 

會買這本書是最主要書中有一點吸引到我想去閱讀,那就是燒金紙。我一向很反對燒金紙,除了有違環保觀念外,最重要的是,你不知道燒金紙給過世的親人或是好兄弟就真的有送到他們手中嗎。再來,靈異世界裡,會需要用到金紙來買賣嗎?不可能嘛!那我們燒金紙的用意何在?我曾經問過所謂乩童或是有靈通之人,答案往往不都是燒自己心安,不然就是有拜有保佑的心態。作者在書中卻是很明白的說出,燒金紙好處沒有,壞處倒是不少。除了信徒是拿紙鈔跟乩童換金紙有詐欺嫌疑外,你燒越多金紙給那些好兄弟,反而是給自己招更多好兄弟到自己的身邊,因為鬼魂最愛吃金紙燒完的炭!!夠可怕的了。

 

書本其中也說出很多不為信徒知道的地方,沒有所謂的「神」通,有的只是養小鬼的「鬼」通。只是你跟你的鬼神通得准不准而已,畢竟道場需要有神通才有信徒,有信徒才可支撐下去,而往往信徒越是停留越久也就越迷信了。

 

以前很喜歡買一些水晶、佛像、天珠或是玉珮來攜帶在身上,最大的目的是希望可以為自己帶來一些好運、保平安或是辟邪之類的。在作者的解釋裡,不管是不是有開光過的東西,都有可能在不知情下讓不好的東西住進去,反而讓自己越帶越糟糕。讀到這讓我有點給它點點點了。就在讀完這本書後,我將床單收起來準備丟洗衣機裡洗,忘了也沒看到我那長柱的白水晶被我放在床晡上,就直接將床單收成一團往大理石的地磚上丟。我聽到「噹」一聲,以為是床單裡有銅板,拿出來後才發現是我從加拿大買回來的長柱白水晶斷成3節了。或許是因為在讀完這本書後的觀感,也或許是我對生命中有很多東西的取捨漸漸懂得放下執著,我沒有太難過,水晶依然是水晶,只是從一根斷成三節而已,還是水晶啊。

 

這真是一本很引人深思的一本書。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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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 Pe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